查理絲遭索償1.5億元

查理絲遭索償1.5億元

金像影后查理絲泰朗(CharlizeTheron)前年五月收下瑞士名錶商蕾蒙威(RaymondWeil)850萬美元(約6,600萬港元)酬勞,成為蕾蒙威代言人,合約由05年10月開始,任期為14個月,其間查理絲只可佩戴蕾蒙威的手錶,更不可替其他錶商或珠寶商代言。

屢次犯禁

簽約後,查理絲又與法國名牌ChristianDior合作,為旗下香水品牌J'Adore擔任代言,不過她出席Dior多個活動期間佩戴Dior珠寶,去年5月出席電影節時更被發現戴上了Dior的名錶。
另邊廂,查理絲去年4月又為名牌MontBlanc拍下一系列首飾宣傳照,這輯廣告相還高掛於MontBlanc於瑞士日內瓦總部門外,令蕾蒙威大為震怒,即入稟索償,代表律師表示他們將要求查理絲賠償蕾蒙威名譽上的損失、退回代言費用以及她為其他品牌代言的薪金,外間估計金額達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比她當天她接下廣告所袋的6,600萬港元費用高出逾一倍,今次真可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