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富豪夜總會主席羅焯與前妻爭13.5億身家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羅焯指原審法官「計錯數」,前妻陳健心於00年協議中所獲的資產較他多6,500萬元,01年每人獲分配負責一個內地房產項目,扣除負債及補地價,前妻僅少收7,700萬元,但她瞞報達1.15億元資產,認為判決不合理。陳健心返抵豪宅,隔着大閘向記者哭訴:「我好艱難先捱到𠵱家今時今日!」
逃避追訪跳車失芳蹤
66歲的羅焯與72歲的陳健心,昨均有到庭旁聽,羅焯一直坐在律師席後排,「傳紙仔」向律師獻計;身體抱恙的陳健心,則坐在公眾席不停抹鼻,夫婦同甘共苦30多年,由窮夫妻捱到10億身家的富豪,現時全無眼神交流,恍如陌路人,羅見前妻不適,亦無半句問候。
陳健心離庭後乘坐銀色豐田Alphard七人車離開,貴為夜總會昔日「揸弗人」,雖然年過七旬,亦見其膽識,她令司機駛到大角嘴合桃街附近,突然跳出車廂,走入商舖,旋即失去芳蹤,及後記者到其畢架山道豪宅按門鈴,她隔着大閘,語帶激動地哭訴:「律師叫我唔好講,我自己都好煩,都幾十年啦!我好艱難先捱到𠵱家今時今日……」然後婉拒記者採訪。
代表羅焯的英國御用大律師NicholasMostyn昨在庭上表示,原審法官判決指出,夫婦於00年協議分配在港財產後,陳僅多得1,900萬元,就是同仁堂與大富豪商譽的差價,據他估計,法官誤解資產總額,事實上陳多收6,500萬元,而翌年兩人再分內地房產項目,法官卻漏計項目涉及的負債及地價支出,依此計算,羅只多收7,700萬元,而非判決所指1.2億元,原審法官基於差別大,令羅向陳作補償並不合理,即使要支付,在均分的原則下,要羅悉數補償予陳,亦講不通。
被指有系統漏報資產
Mostyn又指,陳健心在訴訟期內貫徹採取不合作態度,有系統地漏報資產,她於00年在番禺成立先進的藥廠,據其01年7月至04年12月的會計賬目顯示,她出售資產套現9,700萬元,又向銀行借貸4,700萬元,總資金僅1.44億元,但廠房和儀器合計,項目共花2.59億,差額達1.15億,她無法解釋額外資金來源,顯然是故意瞞報資產。
羅焯與陳健心71年開始同居,至91年註冊結婚,惟夫婦於10年後離婚,並按啓議分配資產。
案件編號:CACV169,181-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