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通知書的問題 - 古德明

寄通知書的問題 - 古德明

我申請政府新聞處職位,新聞處來信,着我把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寄給他們:PleasesendyourcopyofnotificationlettertoreachthisDepartmentonorbefore31January2007througheitheroneofthefollowingmeans...(請把通知書副本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於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達本處)。這一句的reach一字是不是應該刪去?
刪去reach一字,句子意思就變了,變成信件最遲須於一月三十一日「寄出」,而不是「寄達」,所以reach不應刪去。論文法則兩個寫法都正確。
原句措詞不大妥當的,是「通知書副本」英文應作acopyofyour(或the)notificationletter而不是yourcopyofnotificationletter。Pleasesendyourcopyofnotificationletter等於「請把你那封通知書寄下」,而不是通知書副本。此外,notificationletter之前不應沒有冠詞the。
又假如thefollowingmeans所說方式不止兩個,either一字最好刪去。嚴格而言,either是指「兩者之一」,作形容詞(adjective)用尤其如此,例如:Therearewillowsoneithersideoftheriver(河流兩邊都有柳樹)。
作代名詞(pronoun),either一般也是指「兩者之一」,例如:Eitherofthesuitswilldoforthedinner(這兩套西裝,穿哪一套出席晚宴都可以)。
當然,作連接詞(conjunction)用的either...or則往往不限於「兩者之一」,例如:Youmayhaveeitheranapple,anorangeorapear(你可以要蘋果、橙或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