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准精神病人安樂死

瑞士准精神病人安樂死

容許安樂死的瑞士,把嚴重精神病患者與絕症患者一視同仁,都有權在有條件下進行安樂死,不過有專家指有關決定比只容許絕症病人安樂死更具爭議。
瑞士一名患有躁狂抑鬱症(BipolarAffectivedisorder)的53歲男子,向法庭申請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服用大量戊巴比妥(pentobarbital)鎮靜劑了結生命。法庭昨日拒絕男子申請,卻容許精神病人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安樂死。
法官指出,精神病人要申請安樂死,必須是自願,亦要經過詳細的檢查,證明病情是無藥可救方可,之後可由醫生開處手術用安眠藥進行安樂死。美國有專家指出,決定精神病患者可否安樂死十分困難,亦很危險,隨時有被濫用之虞。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