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 水 - 鍾偉民

毒 水 - 鍾偉民

外出打邊爐,去的,是經常光顧的食店,印象中,較多正常食客,可以在較正常的環境吃一頓飯。
這夜,很不幸,遇上三男一女四個大陸人,一個喝醉了,摔瓶子,弄得一地酒水和玻璃碎。搬了兩次桌子,勉強避開這四條人肉煙囪噴發的尼古丁毒氣,但噪音之大,仍舊像有四百頭烏鴉盤旋耳際。「面目,怎麼可以這樣猙獰?聲音,怎麼可以這樣聒噪?」內容攻耳,不能不聽,發現這四個人(暫且從俗,通稱為「人」),全不務正業,一個是二十年前居澳的大陸人,兩個是這五年間居澳的大陸人,這夜,他們招待一個剛到澳門,還不會說廣東話的大陸人,四個人,樂極忘形,忘記自己生了一副人形。
正常人見了側目,但敢怒,不敢言,實在,也沒什麼可以言。「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這是鐵律。你犯賤,認為大陸人的錢好賺,卑躬屈膝,涎臉把這些「貴客」引進來,人家就是要賞你一口國痰,你能不張口去接?接得慢,豈不是要「錯過國家發展的機遇」?人家八榮,你就八恥,是你自己要降格的,怪得誰?偶然,有人覺悟:「這是飲殺蟲水止渴!」對,但誰逼迫你的?清泉難求,不等於該用毒水灌溉。
好了,那四個人,點了十道菜,吃賸七道,終於醉死撐斃,可以出殯了;可惜,餘波未了,爭埋骨……不,爭埋單。
簡直是一場惡鬥,推擠拉扯,由飯桌糾纏到櫃台,連擒拿、肘撞等招數都用上了,荷包裏的人民幣掏出來,掌櫃的飽受四方威嚇,茫然直視,也不知道該迎接誰遞上來的一疊臭錢。
回家,讀到一個禪宗故事:五祖弘忍傳了衣缽給慧能,就勸他到南方去。某夜,師徒倆坐着一條小船,打算渡過長江。夜色迷離,弘忍和慧能百無聊賴,竟爭着操槳。「應該由我來渡你過江。」弘忍說。「不!迷的時候,是師父渡我;悟了以後,是我渡自己。」慧能堅持要搶那條棍。這兩個渡江的,如果換了今天的大陸人,而且,是周身黃金的大陸人,他們一定會在船上狎妓飲宴,然後,為了我渡你,還是你渡我,大動干戈,最終人傷,船爛。這本來沒什麼不好,可惜,這船是租來的,船主是特區的可憐小商人;租金,還遠抵不上可怕的維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