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癌失當 林鉅津停牌緩刑<br>死者女兒:咁即係無罰過

治癌失當 林鉅津停牌緩刑
死者女兒:咁即係無罰過

【本報訊】前立法局議員、腸胃內科名醫林鉅津,於01年私自為肝癌病人進行「射頻熱凝法」治療,但手術灼傷病人多個內臟致死,他昨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停牌6個月,但緩刑兩年。死者女兒聞判後眼泛淚光,批評醫委會判罰太輕,「咁即係無罰過!」她已透過律師循民事訴訟向林追討賠償。 記者:馮永堅

案情透露,林鉅津於01年以射頻熱凝法(RadioFrequencyAblation),醫治肝癌病人盧帶,但手術期間灼傷盧多個內臟而令他死亡。醫委會上周日裁定林「未有足夠培訓私自進行有關手術」及「令病人相信自己有處理手術的專業能力」的指控成立,延至昨日宣判。首條控罪判罰停牌6個月,第二條控罪判停牌1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但緩刑兩年。
林鉅津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林行醫40年從未被病人投訴,又指當年射頻熱凝法是嶄新醫治肝癌手術,而林於當時已上過多次有關手術的工作坊,並按照手術儀器商提供的所有指引,為病人進行手術。

麥列菲菲:判罰偏輕

辯方律師又向醫委會呈上一封林鉅津於99年醫治過的肝癌病人求情信,指每名病人都希望接受嶄新治療法,以減少疾病帶來的痛楚,「如果我當年有呢種療法,我都會試」。該病人又指,林鉅津是一名出色的醫生,現仍有很多病人等候他醫治,若他被判停牌,對病人是一大損失。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判刑時表示,射頻熱凝法是一項複雜手術,雖然發生意外機會很低,但一次意外足令病人失去性命,故判林罪名成立,停牌6個月。麥列菲菲宣判後向記者表示,考慮到的確有很多病人等候林醫治,加上有肝癌病人為他求情,因此准他緩刑兩年,其間不能替病人進行射頻熱凝法手術,她直言「今次判罰係偏輕咗」。
死者女兒盧貴萍昨一直於醫委會聽審,聞判後即眼泛淚光,批評醫委會判決不公平,「判佢停牌,但又畀佢緩刑,咁即係無罰過!」她指,已委託律師循民事訴訟向林追討賠償,誓要為老父討回公道。一直協助盧帶家人申訴的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表示,只判林鉅津緩刑是太輕,認為不能起阻嚇作用。

案中死者盧帶的女兒盧貴萍,不滿醫委會裁決,表示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