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麥志榮報道】地鐵負責管理的將軍澳線坑口站上蓋商場「偷雞」佔用了車站地方,僭建「秘密」貨倉及辦公室近兩年,擅自將商場可使用面積增加了100平方米,違反地契條款。立法會議員指地鐵應正式申請及補地價。但有地產代理認為,即使地鐵申請也未必獲批,才會鋌而走險非法僭建。
違反土地契約條款
地鐵負責管理的坑口站上蓋的連理街商場2005年4月起啓用,商場的入口位置設計上原有部份剩餘空間,地鐵向政府提交的建築圖則中,該部份空間列為不可作任何用途,但地鐵公司擅自加設了一個出入口,將該處地方改為辦公室及貨倉,佔地100多平方米。
本報記者在連理街商場所見,地鐵在商場出入口通道的磚牆加開了一趟暗門,表面看完全察覺不到,暗門後是商場辦公室,不時可見商場的職工推開暗門進出。
地政署接獲投訴後已派人進行實地視察,證實連理街商場加建部份違反土地契約條款,已向地鐵發出警告信,飭令糾正違規情況。屋宇署派員視察後也證實該出入口屬違法,已去信地鐵要求按建築圖則回復原狀。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被佔用的地方屬於坑口站範圍,差餉估價已計算在車站內。
地鐵發言人表示,該空間在商場施工期間被承建商用作地盤臨時辦事處,當商場入伙後,管理處繼續將空間用作臨時工作間,當了解空間不可使用時,便已立即停用。
立法會議員劉秀成表示,若地鐵長期佔用剩餘空間,便應正式向政府提出申請,以及就佔用的額外空間補地價。
議員促額外補地價
不過,地產代理專業協會理事黃良昇指出,將軍澳區的辦公室及貨倉完全「唔值錢」,相信地鐵無法在將軍澳租得地方放置工具等,才鋌而走險僭建;況且,即使向政府正式申請,也未必批准於住宅用地上建貨倉,地鐵才會「迫於無奈」犯禁。
另外,地鐵已吼準將軍澳沿線帶來的無限商機,近期於寶林站上蓋兩邊出口進行增加商舖工程,黃良昇指該區人流旺,租金回報理想,區內所有商場租務也是發展商自行負責,毋須依靠地產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