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與夥計 - 吳靄儀

老闆與夥計 - 吳靄儀

曾蔭權競選口號「我會做好呢份工」引起爭論,令我回想起回歸後不久,特首董建華擬訂禮賓府為行政會議首席議員鍾士元爵士慶祝生日一事。當時,此議大受抨擊,焦點在於「公器私用」:禮賓府是用公帑維持的地場,焉可由特首利用特權,用作開私人生日派對?我在這個觀點上沒有很大的意見,可是,後來鍾士元親自出來解釋的說話,卻令我非常反感。
他為董先生辯護,大意說:老闆替夥計做生日,事屬平常,為鼓勵員工,無可厚非。
短短幾句話,反映的心態問題卻深遠廣泛。特區政府,豈能等同私人字號?特首與行政會議成員之間的關係,豈能視為老闆與夥計?為公而向特首提出意見,豈能認作與為私而向東家獻謀?最顯淺的道理,就是議員是公職,服務對象是香港公眾,不是董建華;薪津來自公帑,並不是來自東方海外。如果這個顯淺的道理也不懂,公私身分都可以混淆,行政會議又怎能得到公眾的信任?
但最大的問題還不是弄錯了誰是「老闆」,而是整個「夥計」心態。鍾士元在回歸前已任行政局議員多年,我從未聽他說過以「夥計」自居。能得到委任為行政局的人都應是有成就有地位和獨立意見的社會人士,其中包括資深大律師,這些人絕不是任何人的「夥計」。但可不可一句「我的老闆是公眾」就驅散疑雲?絕對不可以。夥計的責任是按老闆的吩咐做事,做好吩咐,後果由老闆負責;只有蠻不講理的老闆才會諉過於下屬。夥計的心態是觀摩老闆的心意而討好奉承,盼望年尾多分花紅。這個模式的特首,真的是香港人所要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