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足郵費 忘記簽名<br>家長申請學券擺烏龍

未付足郵費 忘記簽名
家長申請學券擺烏龍

【本報訊】全港符合資格的適齡幼稚園學童,家長可即時向教育統籌局申請學券。教統局及學生資助辦事處昨晚在港島區為家長舉行首場學券制講座,學資處副監督張淑逑指出,現已收到數以萬份學券申請表,但有數千名「蝦碌」家長在郵寄表格時,沒有支付足夠的郵費,導致申請表被扣押在郵政局內,處方正與郵局商討解決辦法。

教統局設講座講解

教統局昨在港島區為家長講解學券制,吸引約300名家長出席。張淑逑指,不少申請人擺烏龍,有數以千份申請表,因家長只付一元四角郵資,未足郵費而被扣留在郵局內。由於內附文件重量超出20克,家長需到郵局磅重,以付足郵費。另有許多家長填表後忘記在表格上簽名,因文件具法律效力,若未簽署不能生效。
教統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鄧發源說,有興趣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需於本月14日前回覆教統局,局方將於3月尾於幼稚園概覽中公布參加的名單。部份需要減學費的幼稚園,局方將於6月完成審批。但有出席的家長批評教統局公布學費時間太遲,已報讀有關幼稚園的家長,已很難轉校。
另有家長質疑,子女的年紀只差少許可否申請學券,教統局指所有申請人必須已達足夠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