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入稟告雜誌

林志玲入稟告雜誌

台灣名模林志玲指香港雜誌《壹本便利》上年5月未經佢同意,偷拍咗佢喺台北百達富麗豪宅嘅相,內容仲話佢布置桃花陣釣金龜,林志玲認為報道係無稽之談,傷害佢嘅名譽,而台灣《壹週刊》因為跟進有關報道,噚日林志玲喺台灣入稟法院,控告《壹本便利》同台灣《壹週刊》誹謗,以及非法進入佢嘅屋企,林志玲噚日回應話:「整件事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便多說。」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