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道義和智慧 - 李碧華

基本道義和智慧 - 李碧華

大家接job、做買賣,都有基本道義和智慧吧。洽商議價未簽約,當然口講無憑,立字為據,收訂作實。這是過程。形勢有變?買家不止一個?一般合情合理的做法是:──
(一)若兩方都出同樣價錢,那就與最早答應的一方交易,遵守口頭承諾。
(二)選擇條件較理想的一方,價高者得,價低者服氣。
(三)什麼都屬次要──交情為上。這是無價的。
(四)一旦簽約,不作他想──否則賠訂、補償。
閱報,見娛樂版頭條,是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禮播映權之衝突。據說因無綫出價八十萬,太低。要求加價,無回應。轉向有線洽談,一百二十萬報價書送至董事會。臨門一腳,有人私下通知無綫,無綫迅速表示可出同價(並沒加添一分錢)……
致電與會導演求證,得悉董事局投票結果7:6,播映權屬無綫。反對者無奈。
因同價而反口?你認為符合道義和智慧的原則嗎?當局者「迷」的是什麼?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