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綜援和公屋居住權的退休大法官夫婦在判刑前,他們的代表律師求情的理由有一項,說大法官夫婦從此喪失了社會地位,不能再出席不同的「社交場合」。
那天我去茶餐廳吃碟頭飯,相熟的伙計阿強剛看完這段新聞,就問我:「不能再出席不同的社交場合,是不是很慘的事情呢?」我告訴他,對於上流社會的某些人來說,如果沒有派對可以參加,真的是很慘的事情。
這些人是「派對動物」,錦衣美食,生活富裕,一生人最大的煩惱,就是參加派對時穿什麼衣服,會不會跟人家「撞衫」。他們的生命,就是在大大小小的派對中、「社交」度過的,要是沒有這種「社交」,他們的生命便蒼白空虛,自覺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阿強聽我說了,似懂非懂。他一天工作十個小時,端茶端麵,根本想像不到我說的那種「派對動物」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少去一趟派對會死嗎?他嘀咕了一句。
我跟阿強說,你不用去研究了,那根本就不是你的生活,你想爭也爭不到的。
草根階層的人毋須去搶上流社會的生活,上流社會的人,也不要去搶草根階層的生活。現在前大法官夫婦之所以變了階下囚,就是因為他們既要出席上流社會的派對,又去搶草根階層的生活,很惡劣地打破了貧富界限,越界「攞着數」,這就破壞了公義,就要嚴懲。
從另一個角度看,當一對住公屋的綜援夫婦也可以在上流社會的派對中穿梭舉杯「社交」,香港的上流社會,其實也很慘淡了,水準日差了,應該正一正視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