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西醫顏梅芳於05年斷診病人A小姐患上性病「疣(俗稱椰菜花)」,並在未知會病人的情況下,以電灼方式替她進行切除手術的案件昨日審結,被告顏梅芳罪名成立,被裁定專業失當,除牌兩個月,是本港有史以來首宗醫生在未經病人同意下進行手術而被判成立的案件。
曾管有危險藥物
63歲的顏梅芳昨晚聞判後一語不發,匆匆離去,代表律師表示考慮上訴。顏梅芳曾於1991年在診所及家中藏有三種未登記的危險藥物,1993年被醫委會除牌3個月,緩期1年執行,代表律師昨求情時指出,當年案件性質與今次不同,上次為危險藥物未有登記,但今次全因醫生與病人溝通不足,被告已有歉意及吸取教訓,日後會以書面形式獲取病人同意後才進行手術。但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不能夠漠視顏梅芳有犯罪的前科,也不認為今次事件是溝通上出現問題。
麥列菲菲說,醫生應對社會及行業負上責任,絕不能在未經病人同意下進行手術,濫用病人對醫生的信任,加上今次手術入侵性強,對病人構成一定影響,因此判顏梅芳除牌兩個月,並可於一個月內提出上訴。她不排除有更多同類事件發生,只是病人沒有挺身指證。
事發於05年5月23日,拒絕透露姓名的A小姐有感下體痕癢,到顏位於荃灣川龍街的診所求醫,顏梅芳答辯時指,曾檢查A小姐的陰道,發現她的大小陰唇布滿密密麻麻的粉紅色肉粒,形容自己98%肯定A小姐患上俗稱「椰菜花」的性病「疣」,於是在未獲她同意下施行電灼治療,導致她的下體持續兩周感到極度痛楚。案件於去年12月開審,當時A小姐供稱,後來向另一醫生求診時發現只是患上陰道炎,並非椰菜花,於是向醫委會投訴,認為顏有專業失當之嫌。
顏梅芳(GanMieFang),68年在廣西醫科大學畢業,於85年在港考獲醫務委員會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