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特搜:子車禍亡 父盡捐30萬賠償

人間特搜:子車禍亡 父盡捐30萬賠償

「我的孩子沒有了,但我要讓我孩子的生命能夠救助其他人。」深圳一名七歲男童不幸在車禍中慘死,其父母獲得30萬元人民幣賠償,但兩夫婦決定將所有賠償連同學校200元慰問金全部捐出,除了5萬元捐給寺廟外,其餘全部將用作幫助家庭貧困、受疾病困擾的兒童。

「不拿孩子生命發展事業」

潮汕人馬英東和妻子到深圳營生十多年,家住寶安區西鄉街道三圍社區。兩夫婦育有兩子一女,其中七歲的大兒子馬嘉良於本月10日在學校附近被一輛泥頭車撞倒、輾過,當場死亡。其後死者家屬找到肇事的泥頭車,在本月14日獲30萬元賠償。
在得到賠償當日,馬英東就向傳媒表示要全部捐出。他表示:「孩子的生命,等於30萬元嗎?我用這錢去買肉吃嗎?我用這錢去買酒喝嗎?這就是嘉良的血肉!我吃得下去嗎?喝得坦然嗎?」
至前日下午,馬英東兌現了承諾,由《南方都市報》記者陪同,到深圳市農村商業銀行黃田支行開戶口,將30萬元連慰問金捐給社會,其中5萬元捐給寺廟,其餘設立「嘉良南都公益賬號」,將用於幫助14歲以下、家庭貧困、受疾病困擾的兒童。
「我不是不缺錢。」經營小生意的馬英東表示,春節前正在忙於籌集幾十萬元要還的欠款,但他稱:「決不會拿用孩子生命得到的錢去發展事業。」
中國專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