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5歲港商薛寶仁,98年與內地一間公司合作承包深圳寶安的豆製品工廠,合約為期10年,在豆品廠轉虧為盈後,對方於99年5月中止合約令他損失慘重。由01年起他進行索償,寶安法院判他勝訴但只獲賠償30萬元,他認為賠償額應為1,200萬元。由於多年來在內地追討無果,昨晨11時,他去到中環立法會門外,拉起「曾特首請為民作主」的橫額(圖),希望特首及立會議員協助。 胡恩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