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食肆一頓飯,吃不完,會打包回家嗎?城中名人如花甲公子,最慳儉環保了,女友們戴的首飾,只借不送,用完後回收下次再借。那麼他在銅鑼灣食剩打包絕不浪費資源。不管怎麼說亦是美德吧。某回,煲呔曾與妻兒在中環鏞記晚飯,離去時手拎打包紙袋──形象好過刻意中山裝。
外頭晉餐皆美食,胃納有限,吃不掉的一秒之間變成「菜腳」、「餸尾」,淪落得無情無義。只要你拎回家,飢腸轆轆之際,它馬上回復身價,是滋味無窮的夜宵──一切只看「需要度」。
超過八成半快餐客吃剩食物。不好吃、沒胃口、不肉疼……都是理由。老人家認為「冇衣食」,即不懂珍惜。節日派對後更多廢棄。香港人每日浪費三千公噸以上的食物渣滓,總值一億多,足以助養二百八十多萬名貧困地區小孩。
如果可以,多會打包。一來寫作人愛在午夜開餐。二來,從前在中國貧瘠地區拍外景時,目睹村民把我們不吃的麵包撿拾,珍重地交給他老婆帶回家,也許是一家的美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