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幕交易審裁處昨日就啓祥集團(632,02年易手改名招商廸辰,現稱東方明珠創業)內幕交易案作出裁決,一致裁定前招商廸辰高級副總裁伍世岳、前僱員王斌及戴正楠等3名涉案人士曾進行內幕交易,合共罰款40.2萬元及12個月內不得在港擔任上市或其他公司董事。
疑停牌前買賣股份
啓祥於01年前主要經銷紙品食品及個人護理品,當年12月24日停牌,並於翌年1月23日發出通告表示,獲招商局集團旗下資訊及物流科技商招商廸辰入主;該股24日復牌後大升1.27倍,收報9.1元。
案件主要研究王斌、戴正楠及伍世岳,有否於啓祥停牌前,即01年12月3至20日期間因買賣相關股份而進行內幕交易。但由於涉案3人在未開始聆訊之前已同意認罪,故今次案件並沒有進行正式聆訊。
3人中以王斌罰款最重,共23.6萬元,戴正楠及伍世岳則分別被罰款9.25萬元及7.38萬元。啓祥去年3月再度易手,現時大股東是「股市廚神」黃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