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地鐵非禮脫罪<br>教師當街要求女生按摩受懲

曾涉地鐵非禮脫罪
教師當街要求女生按摩受懲

【本報訊】曾於北角名校聖貞德中學任教、五年前在地鐵內涉非禮女乘客判罪脫的電腦科男教師,早前再在地鐵內跟蹤一名12歲女生而被起訴。男教師承認曾要求女生以1,000元報酬為他按摩,令女生大驚求救。裁判官昨指男教師的不當行為自毀前途,不過校方對其工作表現有良好評價,判他接受感化18個月。 記者:黃詠鍶

被告嚴子勁(40歲)早前承認一項遊蕩罪名,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親自求情,表示已向校方請辭,他希望能藉此教訓,反省本身的行為是否有問題。兩名男學生昨特意請假到法庭支持被告,二人在庭外表示,被告是一名好老師,對他的為人投以絕對信任票,「5年前嘅事只係誤會,相信今次都係阿Sir詞不達意所以先會搞出呢件事。」

令事主感到驚慌

署任主任裁判官麥健濤表示,雖然被告在事件中並無與事主有任何接觸,但其行徑已令事主感到驚慌。法庭希望給予被告機會後,他能夠重過新生,並且在有需要時接受心理及精神方面治療。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12月15日中午,乘地鐵由炮台山往柴灣方向,其間一直在車廂內緊盯身邊一名穿着校服的12歲女事主。事主於西灣河站下車後,發現被告一直在後跟着她,事主走到地鐵站內的便利店購物,但離開時被告仍站在店外,視線並沒有離開她。
事主打算離開地鐵站,惟在站內的樓梯遭被告趕上,被告表示因感到身體不適,要求她為他全身按摩,並會給予1,000元作酬。被告邊說邊以右手按摩自己的胸口,事主以為被告想與她性交,隨即拒絕,並跑到街上向一名警員求助。警員其後在附近截獲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性衝動,曾要求事主為她按摩,並想向她道歉。
被告案發時任教北角聖貞德中學數學及電腦科教師,該校校長劉柏齡表示,被告在該校任教14年,1星期前以私人理由辭職;而被告於01年涉及一宗非禮案被起訴,他曾向校方報告,有數名同事為他做品格證人。

可吊銷教師資格

該案發生於01年4月20日,被告涉於地鐵車廂內觸摸一名女教師的臀部,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釋放。被告當時供稱自己天生視覺受損,事發時只因地鐵突然停頓失去平衡才碰到事主。
身兼教協會長的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表示,關注最近發生多宗教師涉及風化問題的案件,今次案中被告觸犯刑事罪行成立,教統局可引用教育條例處理,可吊銷其教師資格。
案件編號:ESCC2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