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在去年中秋節前夕派出關員假扮顧客,到新蒲崗一間生果店購買泰國金柚,揭發店主以每個10元的價錢,從內地購入碌柚,來港後最高以每個23元售予顧客。海關在店內撿獲341個冒牌柚子,生果店東主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
被告現靠家人接濟
25歲被告賴原聲被控於去年10月5日,在新蒲崗爵祿街售賣冒牌貨。裁判官知悉被告現時靠家庭成員接濟後,認為不適宜判被告罰款,遂將案件押後,先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並准被告以現金3,000元保釋候判。
案情透露,海關關員扮成顧客光顧涉案生果店,發現被告與店員在店內工作,關員佯裝詢問泰國金柚售價,店員說每個23元,關員購買一個金柚後表露身份,並在生果店進行搜查,撿獲340個柚子以及少量假標籤。海關人員將被告拘捕,他接受警誡時承認是店東,其餘各人是店員及被告親人,他們對冒牌金柚一事並不知情。
生果店已結束營業
被告又表示,他從內地以每個10元買入碌柚,貼上假標籤,將碌柚運來香港,每個可以13至23元售出。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於去年9月才在上址開舖,生果店以家庭式經營,不少家人都在店內打工,自海關放蛇後,生果店生意一落千丈,被告已結束店舖生意,現時無業,賦閒在家,倚靠家人接濟。
辯方指被告並非批發式經營,僅是規模較小的家庭式經營,希望裁判官不要判被告即時入獄,改判被告罰款或緩刑。
案件編號:KTCC68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