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縣揭發一個「淫亂家庭」:一對同居男女懷疑竟相互性侵對方兒女!一名17歲少女遭母親同居男友性侵後,未料母親竟安撫她,還自爆「我也跟叔叔的13歲兒子發生關係」。校方輾轉得知此事,帶她驗傷後報警求助。
男迫17歲少女「代母職」
警方調查,受害少女的父母在六年前離婚,她跟弟弟與父親同住,但經常去找住在鳳山市的母親(37歲),有時會跟母親到其同居陳姓男友(43歲)所開設的泡沫紅茶店幫忙。
少女向警方表示,本月14日下午,母親身體不適,她到紅茶店幫忙時,被陳姓男子叫到店後一個貨櫃屋後性侵得逞。男子對她說母親身體不好,一個月只能做(愛)一次,要她「女代母職」,事後給她1,800元新台幣。
母與男友兒子同浴歡好
少女回家後將事件告訴母親,不料,母親安撫她說「這是叔叔在測試你的性慾反應」,又說「我跟叔叔洗澡,叔叔兒子也跟着一起洗,我也和他發生性關係,還教他如何自慰」。
少女發現母親並未追究,當下難過不已,後來告訴要好的同學,校方得知後,認為事態嚴重,報警求助。
不過,陳男昨日堅稱:「我把她當女兒,愛都來不及了,怎會性侵她?」他高聲喊寃,還質疑因他的同居人將繼承一大筆土地,引發少女生父覬覦、進而指使少女抹黑他。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