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br>滙八千港元要登記

話你知
滙八千港元要登記

為打擊清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港府早前修訂《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規定滙款代理及貨幣兌換商由本月26日起,在處理8,000港元或以上的交易時,須登記客戶的身份、地址和電話號碼。
根據法例,客戶在接收一筆8,000港元或以上的滙款時,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此外,當滙款交易中的滙款人及指示人不是同一人時,滙款代理須同時記錄和備存兩人資料。新規定的申報兌換金額上限,較諸以往的20,000港元大幅減少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