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昨裁定前立法局議員、腸胃內科名醫林鉅津一項半專業失當控罪成立,包括在沒有足夠培訓下、01年私自為患肝癌老翁盧帶進行「射頻熱凝法」(RadioFrequencyAblation)治療,及令病人相信他是該種治療的專家。該病人因手術導致多個內臟被灼傷壞死致命。醫委會將在2月初宣判,林鉅津大有可能被停牌。
死者家人擬民事索償
醫委會指林鉅津涉及的四項專業失當控罪中,首項即「未有足夠培訓私自進行有關手術」,以及第四項第二部份「令病人相信自己有處理手術的專業能力」的指控成立。其餘各項控罪包括「沒向病人講述手術的風險」、「沒說明自己缺乏該手術的經驗」、「令病人相信射頻熱凝法是最好的療法」則不成立。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說,林鉅津低估了這項手術,辯方的專家證人也承認手術不應由沒有相關經驗的醫生進行,而林鉅津並無足夠經驗。醫委會認為林鉅津誤導病人、罔顧病人健康,做法不道德。
死者盧帶的女婿馬恩德聽取判決後表示,對於另外兩項半控罪不成立表示不滿:「醫生真係有對病人隱瞞,好應該罰佢停牌」。他表示,正考慮循民事途徑向林鉅津索償。
醫委會去年7月正式審理有關個案,直至昨午2時審結,晚上9時半公布裁決結果,林鉅津的代表律師隨即要求押後宣判,並擇日求情。林聞判後不肯作評論。
令病人相信療法安全
一直協助盧帶家人申訴的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表示,第二、三項指控涉及病人的知情權,理應成立。他指得出有關判決後,林鉅津有可能面對發警告信至除牌等不同程度的罰則,「最有可能係會停牌,時間就冇一定」。
亨年68歲的盧帶01年證實患肝癌後向林鉅津求診。林游說盧以射頻熱凝法治療,令他以為林有相關經驗,相信該療法較有效和安全,結果盧帶決定到養和醫院接受治療。但初次手術是由當時的養和放射學顧問醫生李建華負責。
揭只曾以豬肝做實驗
盧接受治療三個多月後發現有殘留癌細胞。林游說盧帶再接受該治療,並答應親自帶領放射性醫生陳永基主持手術,兩次手術共花費16萬元。死因庭02年就事件進行聆訊,揭發林鉅津原來只曾在豬肝進行有關手術,從未為任何病人進行過有關手術。
林鉅津小檔案
1966年
華仁書院畢業,考入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後負笈美國及澳洲深造
1978年
獲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
1981年
開始私人執業,為腸胃科醫生
1991-1994年
獲政府委任為立法局議員,卸任後淡出政壇
政黨背景:自由黨
擔任公職:社聯藥物濫用防治服務網絡成員、聖雅各福群會健康促進中心管理委員會主席
醫學銜頭:中大醫學院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