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駁回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就他在03年維港巨星匯的失職裁決上訴後,盧維思昨日發出聲明。堅持自己清白無罪,揚言會循法律途徑上訴到底,不過政府對這場法律戰充滿信心,因為政府已掌握盧在巨星匯中兩大罪狀,包括不依規矩辦事;對活動詳情毫不掌握,引致開支前後相差2、3千萬元。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交代事件,但未必會向議員公開報告內容。 記者:呂焯均、莫劍弦
政府前日通知盧維思上訴失敗後,盧維思昨日透過投資推廣署發出聲明反擊,表明對紀律聆訊上訴遭駁回感到失望。盧維思堅持自己完全是清白無罪,所以他會諮詢法律顧問,尋求一切可以上訴的途徑,又表明對香港法治及獨立的司法制度充滿信心。
壓力集中一人感寃屈
據知情人士稱,現時盧維思唯一上訴途徑,就是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推翻公務員事務局判罰16萬元的裁決。盧維思一直相信,獲判勝訴的機會很高,因為有關巨星匯各項決定,都由當年的重振經濟活動小組通過,他只是一個執行者,不應負上所有責任。
不過,據知政府已掌握了盧維思在巨星匯事件中,起碼觸犯兩大罪狀,包括他身為重振經濟活動小組秘書,他審批其他部門的活動撥款時,明確要求各部門督導人員,必須提交充足資料,才會獲得撥款,但他審批自己負責的巨星匯活動,卻「知法犯法」,沒有依足上述規矩去做,這已是明顯失職。
此外,盧維思當年向立法會解釋維港巨星匯開支時,曾高調表示只需7千至8千萬元,但「埋單計數」,開支竟高達一億港元,這正好反映他由頭至尾根本不知活動舉辦情形和開支實況,結果引致開支前後相差達2、3千萬元。
涉事者唐英年拒評論
據知盧曾向政府解釋,當初委派他負責重振經濟小組工作,並沒有要求他做微細管理,出事時壓力卻集中於他一個人身上,令他感到受寃屈。
政府昨日未有公開回應盧維思聲明。當年是重振經濟活動小組成員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日拒絕評論事件,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承認已將上訴結果通知盧維思,但不肯公開結果。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查詢時表示,公務員事務局長會向立法會交代。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則認為,政府必須向立會公開報告,看看包括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內的一眾局長,應否對事件負責,他又批評政府處罰太輕,應該公開譴責盧維思,否則無法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