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每日加班少於兩小時 不獲補假<br>中電變相減薪捱轟

規定每日加班少於兩小時 不獲補假
中電變相減薪捱轟

【本報訊】大企業為節省開支出辣招強制員工無償加班,聘有4000人的中華電力,最近發出內部指引,規定員工每日加班若少於兩小時,便不會獲安排補假,即員工每星期最多要無償加班10小時。新安排本月一日正式實施。工會批評中電將無償加班合法化,等同變相削減員工薪金。 記者:盧文烈

中華電力公司華員職工會副主席施生第透露,中電最近向旗下月薪制員工發出補假安排指引,規定員工每日加班要兩個小時或以上,才可獲安排補假,每日加班兩個小時以下,則不會有任何補償。現時中電4000員工中,四分之三屬月薪制,他們每星期工作5天,合共42小時,公司實施新安排後,員工變相每星期最多無償加班約10小時。
施生第指出,以往員工加班,無論時數多寡,都可以獲安排補假,到05年底公司計劃推出新安排,規定員工每日加班4小時以上才可申請補假,但當時由於反對聲太大,公司最後擱置計劃,豈料今年重施故技。
他說,以往員工雖獲安排補假,但由於加班時數太多,「好多時補唔足」,現時公司將無償加班合法化,等同延長員工工時。「加咗工時冇人工加,即係變相減薪」。工會本月25日已向公司管理層反映不滿,他又批評公司未有詳細諮詢工會意見。中電發言人解釋由於過往不同部門的員工補假安排也有差異,故決定統一處理,事前已諮詢員工意見。

四工會促加薪逾5%

此外,中電工會昨聯同香港電燈集團公司職工會、中華煤氣公司華員職工會及電訊盈科職工會舉行記者會,要求資方今年應向全體20000員工劃一加薪最少5%。電盈職工會主席梁定濤說,由於電盈去年僅有極少數員工獲加薪,因此要求7.5%加幅。四間工會反對公司以員工表現決定加幅,認為此舉缺乏透明度,工會稱若資方未有正視員工訴求,他們會研究是否有下一步行動。
四個公共事業中,富商李嘉誠旗下的港燈本月已調整員工薪金,但港燈工會主席黃年勝指加幅僅得0.5%至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