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股票活動五年增近倍

借股票活動五年增近倍

【本報綜合報道】對沖基金和私人投資公司已找到一個簡單的發財方法──就是借入上市公司股票,並藉此影響投票結果。股壇炒家若打賭某公司的股價會下挫,只要作出不利股價的投票決定,便可如願以償。至於證券行和銀行亦可透過股票借貸賺錢,令這門生意近年來越來越旺。

對沖基金借股投票

《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德州大學的研究發現,過去5年,股票借貸活動激增近1倍,令證券行和銀行現時每年可從中賺取80億美元(約625億港元),而機構投資者的得益則無從估計。外界借得股票後,便可取得投票權,到頭來出現越來越多意想不到的投票結果。
倘有人尋求借入股票,證券行或基金經理會將手頭上所管理的股票借出,並收取費用,而有關收費會視乎難度而定。Astec市場研究集團說,證券借貸業務過去數年以雙位數增長,單一日借出的股票可達1.6萬億美元(約12.5萬億港元)。
根據美國特拉華州的法例,投資者若在「股權登記日」前持有股票,便可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流程見下表)。散戶與證券行簽訂「孖展戶口」合約,證券行通常有權借出戶口內的股票,從中賺錢﹔至於非孖展戶口的股票則不能亂動。

恒發身受其害

證券行通常會記錄借出的股票,以及何人擁有投票權。但股票借出後可能被轉借,而證券行未必為此將紀錄更新。有時股東和借入股票者會同時收到投票委託書,導致雙重投票。這情況引起監管當局關注。
德州大學教授去年5月在一份報告中指出,香港恒基發展(097)的私有化計劃去年遭否決,似乎是有至少一家對沖基金借入股票獲投票權,然後投反對票,並沽空恒發股票獲利。恒發私有化計劃觸礁後翌日,股價大瀉18%。恒發發言人當時未就此作回應。

私人投資公司借股票獲投票權

1.上市公司宣布「股權登記日」,投資者須於此日持有股票,才可在股東大會上投票

2.對沖基金尋求在「股權登記日」前借入股票

3.經紀從機構投資者或散戶的戶口取得股票

4.經紀將股票連同投票權借予對沖基金,並向基金收取費用和抵押品

5.對沖基金在股東大會投票,並在「股權登記日」後退還股票

資料來源:《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