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見面 亮刀指嚇要「俾佢搞」<br>青年涉梯間強姦15歲女網友

初次見面 亮刀指嚇要「俾佢搞」
青年涉梯間強姦15歲女網友

【本報訊】無業青年透過網上認識15歲中二女生,雙方交談約一個月,青年疑利用女生向他借錢的機會,相約在女方住所附近見面,兩人首次見面,青年涉嫌以生果刀指嚇女生,在梯間強姦她,青年昨否認一項強姦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藉事主借錢相約見面

現年27歲被告曾昭宇,報稱無業,被控於去年7月11日,在大角嘴海富苑其中一座梯間,強姦就讀中二的15歲事主。被告否認強姦罪,但承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交替控罪,控方將於今日傳召證人作供。
控方開案時指,去年6、7月間,事主透過MSN認識被告,雙方交換電話,間中聯絡。事發當日是兩人第一次見面,控方指由於事主的17歲姊姊需錢應急,事主向被告借500元,被告藉機會約事主黃昏時分在她的住所附近見面。
控方指,兩人當日碰面後,被告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遭銀行沒收,要向朋友借錢才可轉借予事主,兩人於是在街上等候那名友人。當時事主怕熱,提議到附近商場等候,被告則建議到事主住所大廈蹓躂,兩人於是同往事主所住大廈,並在樓上梯間坐下一邊談天,一邊等候那名友人。

胸部下體有被告DNA

控方續指,被告在梯間談天期間開始不守規矩,越坐越近事主,又將手搭住事主肩膊,至晚上7至8時,被告的友人仍未出現,事主很想離開,此時,被告亮出一把生果刀威脅她,要事主「俾佢搞」,控方指事主並不願意,被告卻脫下其衣服撫胸及強姦她,之後離開現場。
事發後,事主不知所措,曾致電男友,通話期間一直哭泣,之後她往大角嘴碼頭流連,男友及其親姊擔心報警,警員事後在碼頭發現仍在哭泣的事主,經女警查問,事主吐露事發經過。經檢查,事主手指遭割傷,法醫並在其胸部及下體驗出被告的DNA。案件編號:HCCC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