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狗回鄉漢虐畜判緩刑

困狗回鄉漢虐畜判緩刑

【本報訊】速遞員去年聖誕節前回鄉探望妻子,將一頭西施狗關在一間骯髒小屋內,警方接報發現西施狗身處一個滿布屎尿的地方,空氣並不流通,速遞員昨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等4罪,裁判官指幸狗隻健康沒有問題,判被告入獄14日,緩刑兩年,另罰款3,000元。
42歲被告李文龍,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違反《狂犬病規例》中有關「須為狗隻領取牌照」的條文,以及殘酷對待動物、沒有提供清潔食水及清潔處所等4罪。
裁判官指被告並非暴力對待狗隻,惟被告安置狗隻的地方骯髒不已,且空氣不流通,又沒有清理狗隻糞便,4年來將牠關在貨倉不如的地方,幸狗隻健康沒有問題,才不判被告入獄。

屋內滿布狗糞

案情透露,警方去年12月25日接報指上葵涌村一間村屋懷疑有虐畜事件,4名警員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抵達現場,發現屋內滿布狗糞,環境骯髒,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將一頭毛髮長的西施狗帶回醫院治理,警方其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疏忽照顧狗隻,亦沒為狗隻領牌。
被告昨求情時表示,涉案西施狗是一頭「自來狗」,數年前他行山時西施狗尾隨他回家,由他一直飼養,即使他於02年搬至石蔭邨,狗隻仍在其新居門外不斷徘徊,被告在新居養了狗隻約兩個月,因公屋不准飼養寵物,他遂向朋友租用上葵涌村一單位,用以擺放書籍雜物,並用來安頓狗隻,每晚都會帶同食物探牠,間中亦會帶狗隻到附近公廁用凍水洗澡,鑑於案發時接近聖誕節,氣溫驟降,被告才沒有替狗隻洗澡。
被告從事速遞員,月入一萬元,已婚,與妻育有一名兩歲女兒,妻子現時身在內地,懷有4個月身孕,被告曾萌放棄狗隻的念頭,卻一直未能找到新狗主。案件編號:TWCC2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