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前任解放軍持雙程證來港後,去年聖誕節在街頭賣假旗被警方拘捕。他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裁判官認為被告利用香港人的善心犯案,判他入獄兩個月。
22歲被告朱大宝,報稱無業,他被控於去年12月25日,在牛頭角道55號利基大廈地下對開,手持假賣旗袋,以欺騙手段取得陶敏兒1元。
辯方指被告原是一名解放軍,因一次射擊訓練弄斷右腳,不能再做軍人;他出身貧困,是家中獨子,雙親務農,因經濟原因才犯案。涉案假旗袋及假旗於內地複印,被告不知道這樣做犯法,望能獲輕判,被告並親自撰寫信件向法庭求情。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即使有不幸的個人因素,但其行為惡劣,利用香港人的善心來犯案,必須判即時監禁。
警搜出23.5元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當日手持印有「愛心行動愛心協會」的籌款賣旗袋,在上址賣旗,一名女子給他1元,警員巡過發現被告有可疑,遂將他截停,並在籌款袋內搜出23.5元,警方向社署及民政事務總署查核後證實,並沒有允許被告賣旗,被告被捕時尚有1,690張假旗未售出。
案件編號:KTCC8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