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太多日子要紀念慶祝,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生日情人節聖誕節已成例牌節目,另還有甚麼拍拖紀念日、相識周年紀念,更多不勝數。婚後更要應付大批姨媽姑姐生日派對,少點精力也應付不暇。
不是我吝嗇,其實花錢慶祝吃飯買禮物,我樂此不疲。但甚麼也拿來紀念一番,巧立名目,便失箇中意義。當每年情人節都要到酒店吃頓燭光晚餐,互相交換禮物等指定動作時,大家都了無新意,欠缺驚喜。一定程度上,慶祝已變成一種習慣,但不做的話,又若有所失。
生活上有太多東西兼顧,少不免選擇性地牢記某些重要日子,無關痛癢的,就讓時間慢慢淡忘。那些所謂紀念日,無非是為了證明彼此關懷相愛,而編纂出來的藉口。縱使二人已度過十個年頭,但如果慶祝變成公式,大家只視作例行公事的話,那麼它並非紀念你們相愛,而是為這關係進行超渡。
數字本身沒意義,串連起來,卻成就段段悲歡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