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車兼禁錮兩小時<br>城巴司機擄劫少婦判囚

搶車兼禁錮兩小時
城巴司機擄劫少婦判囚

【本報訊】城巴司機為還賭債,持𠝹刀在停車場內擄劫婦人,將她綑綁在車廂後座洗劫,再連人帶車劫走,婦人飽受兩小時驚嚇。城巴司機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非法禁錮罪,被判囚6年8個月。 記者:陳詠詩

現年43歲的被告邵桂明,案發時任職城巴司機,他被捕後即時向警員表示是搶劫初哥,因欠下30萬元波纜及麻雀數,又向財務公司借錢,致走投無路。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被告工作穩定,跟妻子育有兩名女兒,有好家庭,卻因賭博招致債主臨門,他不敢向妻子傾訴,為湊錢還債而犯案。
案發於去年9月15日,被告早上10時已在銅鑼灣柏寧酒店停車場守候目標,至下午2時許,為家庭主婦的35歲吳姓女事主出現,將平治座駕泊在肇事停車場。

一度抵賴稱捉錯人

事主打算鎖好座駕離開,被告突從後箍其腰,她受驚呼喊,戴上口罩的被告即以六吋長𠝹刀指向她,表示要借其座駕,繼而將她推往後座車廂,先劫去其700元現金,再以膠紙封口及綑綁雙手,並替她戴上口罩。
被告駕着事主的座駕駛往荃灣,令事主交出六張信用卡的密碼,被告期間表示要找一個地方可以提款,又可監視事主。控方指事主被禁錮在車廂近兩小時,直至4時許,當座駕駛至荃灣一交通燈前停下來,事主成功脫綁,逃出車廂呼喊「打劫」。
被告頓時落荒而逃,帶着劫得的現金及信用卡逃跑,幸得兩名途人聽見事主呼喊,加入追截,成功逮着被告。被告一度抵賴稱捉錯人,至警方到場,坦白承認犯事,並指在停車場跟事主糾纏時,遭𠝹刀割傷左手掌。
案件編號:HCCC2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