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昨日首次表示,01年香港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裁定內地居民在港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是吸引內地孕婦到港產子的原因之一;但內地會配合港府,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
至於本港入境處今日會聯同衞生署及醫管局,試行在羅湖管制站檢查準備入境的懷孕七個月孕婦。
國家計委會副主任王國強在北京說,終審法院早年裁定內地居民在港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是吸引內地孕婦到港產子原因之一;也有孕婦為逃避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而到港產子。
也不能享內地福利
他強調,內地不鼓勵孕婦到港產子,在港出生的嬰兒,在內地沒有戶籍,也不能享有內地福利。
王國強又稱,港府提出的措施包括內地孕婦必須預約及加強在邊境抽驗均是有效辦法,內地會予以配合;也會在措施推行後,再研究其他方法限制孕婦到港產子。
浸會醫院行政總監趙克暉稱,已向入境處呈交已預約的內地孕婦資料,並每周更新一次。該院已開始向已繳費孕婦發出確認書,以便她們下月來港。該院2、3及4月的產子服務的預約已滿,每月約有400名內地孕婦到該院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