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民間團體要求保留皇后碼頭的壓力下,政府同意保留皇后碼頭大部份組件再重置,但必須先拆下,以進行填海工程。至於將來在原址抑或另覓地點重置,則會於年底前決定,但政府表明原址重置會影響原有道路設計,必須重新啓動城市規劃諮詢程序和引致現有承建商索償。
同意保留大部份組件
在昨日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出席的團體代表和發言的民主派議員大多要求原址保留皇后碼頭。長春社理事熊永達提出將整座碼頭提起,運往別處暫存,待填海工程完結後再搬回原址,建築師學會代表指上海曾用此方法搬運音樂廳,技術上是可行的。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要求熊永達提供更多資料以供研究,預計兩至三個星期會有結果,但無論在哪裏重置,都必須先拆卸。政府原先只願保留皇后碼頭牌匾,現在則贊同保留大部份組件,包括石櫈、階梯和欄杆。當局會於4月提出在新海旁重置皇后碼頭和天星鐘樓的建議。
對於多個團體認為只要將中環繞道北移10米,即可原址保留皇后碼頭,孫明揚指需重新啓動整個城市規劃諮詢程序,不知需要多少時間,工程延誤將招致承建商索償,「唔係坐喺到,鍾意就移南移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