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孕婦入境新措施部份執行指引

境外孕婦入境新措施部份執行指引

若被拒入境孕婦不合作,「賴死」不走,如何處理?

‧切勿使用武力,派人看守有關孕婦。若事件拖延至收關,須通宵繼續看守,直至對方軟化

若遇到法律問題,如何處理?

‧律政司將有一組人員候命,解答疑難

若有關孕婦表示不適或作動,應送往哪裏?

‧視乎情況,若送到北區醫院後,證實有關孕婦無礙及非即時生產,即會遣返內地

若有孕婦沒法出示預約醫院證明,相信其來港目的是佔用本地醫療資源生產,但懷孕期只有六個半月,應否拒絕她入境?

‧會拒絕她入境

資料來源:入境處前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