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與15歲女友非法性交<br>在暨大讀法律 認5罪候判

港生與15歲女友非法性交
在暨大讀法律 認5罪候判

【本報訊】在廣州暨南大學修讀法律的一名本港男生,在ICQ認識一名15歲中四女生,旋即發展成親密戀人,兩人多番發生性行為,男方更使用震蛋及潤滑劑等玩意,戀人關係維持一年多,由於男方成績一落千丈,他為挽救學業而斬情絲,女生向母親傾訴揭發事件,男生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五項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押後下月12日宣判。

ICQ認識後成情侶

現年23歲的被告麥震宇,承認五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另否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肛交控罪,獲控方記錄在案,被告獲准保釋外出,等候背景報告。
辯方昨求情指,現於廣州暨南大學修讀法律系的被告,家庭背景良好,父母均在警界任職,弟弟留學美國就讀工商管理課程。被告將於今年暑假畢業,他已在廣州的律師行覓得見習生工作。
事發04年暑假期間,被告於7月透過ICQ認識念中四的女事主,當時已知道事主只有15歲,辯方指由於兩人興趣相投,女方又剛失戀,兩人對談一個月便發展成情侶。
辯方解釋,這是被告首次拍拖,兩人最初只是拍拖到圖書館,直至事主指家中無人,邀他回家維修電腦,被告出於對性好奇才犯案。兩人一直維持情侶關係,被告逢周末回港與事主共度,又互訪對方家長,事主的單親媽媽知道被告是大學生,亦很贊成兩人拍拖。
惟兩人關係維持一年多,被告成績一落千丈,事主又常懷疑他有第三者,變得苛索,要他加裝網上攝錄機,好讓事主監察他校園內一舉一動,被告遂要求二人暫時分開,辯方指事主變得激動,其母更曾致電被告稱要教訓他。

為學業提分手揭事件

案情透露,04年8月5日,被告到事主家中維修電腦時,兩人首次發生性行為,其後兩個月,兩人接連性交兩次,至10月中,被告帶同潤滑劑及震蛋到事主家中,得到事主同意下性交及使用該些性玩具。由於被告使用性玩具觸痛事主,於第五次事發時,事主示意不欲性交,被告仍不自禁地進行性交,令事主感到不受尊重。不過,兩人仍維持情侶及性關係,直至事主滿16歲。案件編號:HCCC1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