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公屋居民權益的團體說,政府提出修訂房屋條例,設立新的租金調整機制將令居民失去原來的保護網,將令居民面對較大的加租風險。
這樣的說法既誤導又不負責任。根據政府提出的新機制,公屋租金的調整將完全以公屋居民的入息升跌為依歸,其他因素如整體通脹情況或公屋的管理及維修成本等都不會影響公屋租金升跌。只有當公屋居民入息上升時,公屋租金才會向上調整;當居民入息因經濟逆轉而下跌時,公屋租金也會隨之而下跌。換言之,公屋居民在租金上的負擔將長期保持穩定,不受經濟起跌好壞影響,也不受管理公屋成本上升影響。像這樣的保障、像這樣穩定的安排肯定是一個很好的保護罩,肯定比非公屋居民優勝,關注團體為甚麼還不滿足呢?難道他們所謂的保護網是要公屋租金只減不加嗎?
有工會團體說,政府應維持租金不可超逾居民入息中位數一成的規定及立即一刀切減租。
這樣的說法不僅短視,更是在拿公帑「較飛」。公屋條例有關公屋租金不能超逾居民入息中位數一成的規定是在九七回歸前倉卒通過的,事前根本沒有經過任何諮詢,根本沒有計算過對房委會財政的影響,更沒有考慮到執行時的種種問題及困難。結果有關規定令房委會在調整租金時完全缺乏彈性,陷入「加租不得,減租也不成」的困局。若果繼續維持這樣的規定,公屋租金將會長期停留在現水平,將無法因應經濟情況及居民收入變化作調整,這有甚麼好處呢?另一方面,要是在沒有新調整機制下先行減租,將意味房委會在未來租金收入未有保證、未有把握前先行大幅削減現時的收入。這種「先使未來錢」的做法不是在亂花公帑嗎?
有政黨說,政府根本毋須修例,因為房委會的租金收入不菲,足以應付未來十年維修及管理公屋的開支。
這樣的說法只是在逃避現實,只是在逃避責任。公屋租金不能升不能降的困局已經持續多年,再不盡快修例,這樣的僵局將無止境的延續,令公屋租金跟經濟情況、跟居民的收入愈來愈脫節,房委會在公屋租金方面的補貼更將會愈來愈多,這對房委會財政、對未來的興建公屋計劃肯定有不良影響。更何況公屋居民期待房委會減租已有相當長的時間,要是政府不修訂法例建立新的租金調整機制,房委會根本沒有條件、沒有基礎落實任何減租安排,而公屋居民則只有無了期的等待。那些聲稱代表公屋居民權益的政黨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嗎?
公共房屋是公帑資助興建及管理的房屋,是為了照顧低收入階層市民住屋需要而興建的房屋。要確保公屋政策能延續,要確保仍未上樓的低收入階層市民有機會上樓,各方面包括房委會、政府、立法會都有必要理順公屋政策中不合理及僵化的地方,都有責任妥善運用公帑,避免浪費。現在政府提出修訂房屋條例,訂立新的租金調整機制,正是為了打破公屋租金不能升不能跌的僵局,正是為了避免公屋租金能跟居民的入息水平脫節,這對公屋的長遠發展是重要及有益的;再加上房委會已提出免租一個月及減租百分之十一點六的紓緩方案,立法會各政黨實在沒有理由再拖延或阻撓通過新的房屋條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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