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代表第四被告梁志鴻的律師繼續盤問為梁錄取口供的探員,指探員將同黨指證梁的供詞交給他閱讀,又建議梁既然已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倒不如承認誤殺,探員否認指控。
辯方指警員於去年2月1日在羅湖報案中心接管剛由內地回港自首的梁志鴻(35歲),便由重案組探員沈聯威在接見室與梁會面。沈卻向梁指出,就連其友人祖明及阿自均已供出梁為同黨,在事件中擔任持刀斬人的角色。律師續指,沈再誘使梁認罪,並表示「既然你都冇晒錢,又返嚟自首,不如同我哋合作認咗佢。你到時話冇心殺個死者,認誤殺最多坐幾年,然後又可以自由自在啦。」梁最終同意按警方指示做,沈遂將案發經過告知梁。
梁志鴻與另外3人盧漢興(32歲)、李祖明(34歲)及林自力(32歲)同被控於99年9月22日,與連宗偉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謀殺何慧霞。梁於案發後潛逃內地,至去年初回港自首,當時身上只有5元4角人民幣。
案件編號:HCCC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