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易燃尼龍波衫 50%皮膚燒傷<br>手機着火 美漢變火球

身穿易燃尼龍波衫 50%皮膚燒傷
手機着火 美漢變火球

不少人愛將手機放進褲袋,但從來沒想過手機會在袋中無端着火。美國加州一名男子把手機放在褲袋,然後呼呼入睡,冷不防手機無故着火,導致他全身50%皮膚嚴重燒傷,甚至燒毀酒店房間的廁所,造成7.5萬美元(約58萬港元)損失。消防員為免惹起官非,拒絕透露出事手機的牌子和型號,只說這是宗奇怪的意外。

59歲的畢加索(LuisPicaso)上周六晚在瓦列霍(Vallejo)一間酒店,把手機放在右邊褲袋後,睡在一張塑膠櫈上。在睡夢中,手機突然着火,由於他身穿一件易燃的尼龍和聚酯製球衣,火舌瞬即燒着球衣,甚至燒熔塑膠櫈,大火觸動消防花灑,火勢才得以控制。
消防員趕抵現場後,發現畢加索倒卧在廁所內,只見他全身有50%皮膚被燒傷,上半身、背部、右臂和右腳分別受到二級和三級燒傷,情況一度危殆,至前天轉趨穩定。

疑手機開關鍵被壓着 短路肇禍

「那裏沒有火柴和打火機,他沒有吸煙,當然也不會無端自焚。」消防局發言人特威廸(BillTweedy)指,意外肇因的唯一解釋就是畢加索的手機,「看來這只是宗意外,可能手機的開關鍵在褲袋內被長時間按着,也可能手機出現了某種短路」。他指用手機「煲電話粥」太久,電池就會過熱,他甚至聽過手機關掉後仍發熱的個案。
特威廸指出,畢加索嚴重燒傷,只因他的衣服質料所致,「他的衣服大多採用石油製品製成,膠櫈起火後,更恍如燒熔了的汽油,令大火不斷燃燒」。他強調:「棉布最能防火,但當時他全身只有內褲是棉製的。哪處穿了尼龍衣物,就燒得最傷。」
特威廸堅拒透露肇事手機的牌子和型號:「我不相信這是某個手機製造商的問題。要知道手機是電子裝置,所有電子裝置都會失靈。這只是宗奇怪意外,任何牌子的手機都會出現。」肇事手機現仍留在畢加索房間。
手機着火個案屢見不鮮,2004年6月加州一名16歲少女,就因背囊內的手機突然冒火而被輕微燒傷。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