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其中一名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接獲指示斬死者的背、臀及小腿等「多肉」的位置,目的只是令她受皮外傷。被告行事一刻腦海中只想着要斬那三處,未想到會錯手奪去死者性命。
「背脊、籮柚同小腿」
第四被告梁志鴻(35歲)表示,99年9月21日收到「四眼偉」電話叫他「做嘢」,其後要求他以刀教訓一個女人,並表明要斬「背脊、籮柚同小腿」。他表示行動之時腦海中只想着這三處地方,並肯定自己向死者共斬3刀。另外,第四被告起初拒絕警方到案發現場作案件重組的要求。「我知我做錯咗,我唔係好想回憶番,希望死者家人原諒我……我知點求情都冇用」。不過最終被告亦同意返回案發現場,覆述死者遇害經過。
被告梁志鴻與盧漢興(32歲)、李祖明(34歲)及林自力(32歲)同被控於99年9月22日,與連宗偉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謀殺霞姐。霞姐丈夫曾在庭上指,報紙發行商青匯為幫《東方日報》促銷,要求報販多訂報紙,霞姐投訴,其後遭青匯負責人Michael蔡恐嚇。
案件編號:HCCC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