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輕學警,於香港警察學院受訓期間,在俗稱「營房」的休息室內偷取同學的信用卡,購下總值6,000多元的新款數碼相機及手提電話,斷送大好前程。涉案學警昨承認偷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等三罪,押後至本月30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記者:蔡曉楓
20歲被告吳曉輝,案發時為一名學警。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B座3樓休息室內,偷取一張馮姓同學的恒生銀行萬事達卡,並利用該卡於26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百老滙攝影器材用品公司及中原電器有限公司,分別購買CanonIXUS900Ti數碼相機及新力愛立信K800i手機,各值3,480元及3,180元。
導師同學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稱,被告獲中學校長撰寫求情信,指他自小立志成為警察,勤奮好學,曾任風紀及獲得優秀學生獎。而警校的導師亦撰信指事件令被告得到教訓,同學亦已原諒被告。而被告昨獲20多名同學聯署支持,同學指他做人及處事態度積極。辯方續稱,事件令年輕被告斷送大好前途及穩定工作,受訓期間與女友感情出現問題,令他情緒受困。被告將報讀職業訓練局的課程,希望重投社會,而初犯的被告望獲得輕判,裁判官遂准他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同於香港警察學院受訓,去年11月26日,事主發現信用卡不翼而飛,報失後銀行指該卡被人兩次利用購買涉案物品,警方從當日中午時分涉案兩間店舖的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在警校休息室偷去事主的信用卡,警方在其家中起回有關物品。
案件編號:ESCC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