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召鎖匠爆竊租客

青年召鎖匠爆竊租客

【本報訊】一名青年將公屋單位分租他人後,竟找鎖匠開房門,偷去租客的電腦轉售圖利。涉案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法官將他還押監房,待索閱勞教中心等報告,至本月30日判刑。
案情透露,19歲被告廖景坤將梨木樹邨一單位分租給男事主。去年2月24日事主晚上回家時,發現電腦、顯示屏、滑鼠、鍵盤及耳環等不翼而飛,總值約一萬元。三日後,事主於邨內一間二手電腦店內發現自己的電腦,他質問當時在場的被告,被告承認偷竊,結果被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召鎖匠上門開鎖,並取走涉案財物,其後他以333元將電腦賣給二手電腦店。據悉,被告以月租2,500元,將涉案單位分租予事主。
案件編號:DCCC11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