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債券擬下季出台

人民幣債券擬下季出台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日訪京,與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會晤,商討將於短期內發布內地金融機構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管理辦法。唐英年指出,發債的具體安排如發行額度、買賣細則、清算託管及利率確定等,將按照香港市場慣例辦理。任志剛期望人民幣債券可於第2季出台,而本港人民幣即時支付系統,最快2月底啓動。
人行亦公布,內地金融機構在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籌集所得資金可通過本港人民幣清算行,滙入具有人民幣業務經營資格的內地金融機構,發債機構則可將人民幣滙入香港,支付債券利息及償還本金,中銀香港(2388)繼續擔任擴大業務後的清算行角色。
資本市場公會主席鄺思華說,市場預期內地金融機構來港發債,每年規模30億至40億元人民幣,對內地機構而言,發行成本最少要較內地發債便宜約半厘(現時國家級金融機構3年期債券息率約2.8厘),才能吸引他們在港市場發債。不過,人民幣升值憧憬,加上債券息率回報將較人民幣存款為高,故相信內地優質金融機構赴港發債肯定有投資者問津,人民幣存款亦會因散戶認購興趣而兌換遞增。

將商討設莊家制度

展望前景,任志剛冀內地註冊為法人機構的本港銀行,日後有機會納入為合資格發債的內地金融機構範圍內,他亦期望可建立本港人民幣債券的二手市場,以提高市場流通量;至於是否設立莊家制度,稍後與財資市場公會(TMA)商討。
截至11月底本港人民幣存款僅228億元人民幣,唐英年不認為新擴大的人民幣服務只屬象徵意義。他指本港絕對有經驗及能力拓展人民幣新領域,小投資者若對人民幣漸進式升值存有憧憬,會有興趣購買人民幣債券,獲取較存款息率高的回報。
任志剛補充,除了手持人民幣存款的個人投資者外,銀行亦多一個資產選擇,可用原來存入清算行的人民幣淨額頭寸,改為持有人民幣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