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疏財借錢助人度難關,卻遇上對方賴賬,確實令人頭痛。網民mmx3259在世界討論區,教網友以「保管協議」代替「借據」,將借出金錢連利息的總額,寫成有歸還日期的保管協議,在第三者見證下,請貸款人代為保管,只要貸款人不還款,就可控以侵佔罪。
香港沒有「侵佔罪」
不過,有大律師指出,香港只有盜竊罪但沒有「侵佔罪」,透過這種手法借出金錢,亦不可控告對方盜取財物:「無論點樣巧立名目都好,呢筆錢係『借』出去,唔係要求人哋幫你『保管』,單係呢一點已經同事實不符,所以呢個辦法係唔可行,唔好試。」
他又提醒網民:「喺網上好多人都好似好識法律咁畀意見人,但其實大部份都一知半解,所以千祈唔好盡信。」其實遇到法律問題,市民可求助各區民政處的「當值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請執業律師或大律師親自面談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