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報販被殺案第四被告感無法脫身故自首

女報販被殺案第四被告感無法脫身故自首

【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案在高等法院續審。由內地回港投案的第四被告梁志鴻,昨透過代表律師推翻警誡供詞,表示遭警員箍頸蒙眼毆打,雖然他並不牽涉本案,但終在警方威迫下承認與案有關。

返港僅懷5元4角

第四被告於去年2月1日由內地回港自首,並在羅湖被六名重案組探員拘捕,其中一人沈聯威昨接受辯方盤問,被指與另外五人一起與梁會面,其間有人從後箍着梁的頸項並蒙着他雙眼,繼而感到腹部遭人拳毆,並遭沈以粗言穢語責罵。
辯方律師又指,警方曾於梁在潛逃期間聯絡其家人,表示若梁認誤殺,只會判監數年。梁因生意失敗,返港時只得5元4角人民幣,他當時向警方表示,若不返港必定會在內地餓死,故他即使與該謀殺案無關,仍決定回港,並打算承認誤殺罪。沈聯威昨承認曾聯絡梁志鴻家人,但否認曾毆打他,及梁曾向警方表示與案無關等指控。
被告梁志鴻(35歲)與盧漢興(32歲)、李祖明(34歲)及林自力(32歲)同被控於99年9月22日,與連宗偉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謀殺何慧霞。梁曾在錄影會面中透露,在內地已得悉涉案人士陸續被捕,因感自己無法逃脫,所以回港自首。  案件編號:HCCC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