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追還貸款重要,還是工人出糧重要?本來兩者並不相干,並非有你冇我。陳婉嫻向勞工處及銀行施壓,拋出社會責任為大棒,啱啱遇上恒生銀行(𠵱家知道係佢嘞)為老牌銀行,素來唔與官府議員作對,於是就範。
必須重複講一次,僱員冇糧出,永遠係老闆嘅問題,與銀行完全無關,工人與議員唔應該將銀行擺上枱。銀行嘅第一個社會責任係向存戶負責,唔好出亂子,好似台灣力霸集團咁搞到亂晒龍,掏空集團嘅中華商業銀行,引起擠提,導致社會動盪。第二個社會責任係向股東負責,避免呆壞賬,提高資金回報率。如果銀行客戶嘅僱員冇糧出,都歸入為銀行嘅社會責任,簡直匪夷所思,只有在社會主義中央規劃經濟之下,國家財政部、經濟部、中央銀行全力指揮國營銀行做事,先至會有呢啲事情發生。為咗香港嘅金融穩定,銀行營業嘅健全性,請唐英年、馬時亨、葉澍堃立即同任志剛開會決定,發出書面指引,要求銀行以後在同類事件(即保安中心欠薪事件)底下,銀行同樣不得追債,並且協助公司出糧,睇吓任志剛敢唔敢應承!
堅信自由市場係維持香港繁榮最佳辦法嘅人士,一定不可忽視工聯會議員在保安中心事件上強力游說馬時亨(修改招標條件),勞工處與銀行,以至房委、房協嘅事件,如果呢件事以後成為先例,香港立即步入計劃經濟,讓勢力大嘅政黨、議員(勢力大代表背後有力)隨便干預市場模式。一啲評論員以為陳婉嫻等為民請命,勞力奔走,只係佢地識見不足,只看到現象表面,而睇唔到現象嘅本質。銀行公會亦應為此事與金管局開會,請任總裁向唐英年反映此事嘅嚴重性。
工人年近歲晚面臨失業、冇糧出嘅危機,好值得同情,但只能按照既定法律程序追討,或到老闆門前示威。如果要銀行上埋身,後果甚為嚴重,因為正常嚟講,銀行以後一定嚴格審批同類公司貸款,要求更多抵押品,更多工人可能因此而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