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孚新邨昨晨發生惡乘客毆打司機及火燒的士事件,一名夜更的士司機,疑因不滿車上一對姊弟從銅鑼灣起,在車廂裏爭吵對罵至上址,遂要求兩人「將聲浪降低」,怎料被人從後箍頸毆打,逞兇男子更涉嫌用打火機點火企圖燒車,警員接報到場將惡漢拘捕。
載姊弟兩人沿途互罵
警方消息稱,案中的士司機姓梁(44歲),昨凌晨4時許,在銅鑼灣時代廣場接載一對姓張姊弟前往葵涌荔景邨。當時,兩人均身有酒氣,一上車後便開始爭執,其間情緒激動展開對罵。
據姓梁司機表示,這對姊弟均操普通話,並且愈吵愈大聲,當他駕車駛至荔枝角天橋時,實在難忍聲浪,曾要求兩人「將聲浪降低」,否則會影響其駕駛。怎料,此舉惹來後座的醉漢不滿,向他破口大罵。
「當架的士駛到荔景山道美孚新邨附近,佢突然發狂箍我頸打我左面一拳,眼鏡都跌埋,嚇得我急煞車。」姓梁司機表示,他一停車,對方立即取出一個打火機,向他說:「你再不開車,我就燒了你這輛車!」其間,更點燃打火機燒車頂及座椅,梁不停吹熄打火機上的火燄,但對方仍然反覆點火,梁立即下車報警。
司機歎倒楣無辜被毆
警員接報到場時,該男子仍拒絕下車,警員於是將他強行拉出車外。據悉,該男子姓張(30歲),較早前持雙程證來港探望胞姊(34歲)。警員稍後以涉嫌縱火及傷人罪名將他拘捕帶署。
至於被毆的姓梁司機事後大歎倒楣,他表示,白白被人打了一頓,連140元的車資都「收唔番」。
的士同業聯會主席梁紹昌說,當乘客行為危及行車安全時,司機有權將車輛停在一旁,要求乘客控制好自己情緒:「司機應有禮貌咁同個客講:『我𠵱家為着行車安全,不如先將架車停埋一邊,等你冷靜返先再開車好唔好?』相信一般乘客都會靜落嚟。」
的士乘客滋擾可判囚
現行《道路交通》條例規定,的士乘客不得對車上任何人造成滋擾,亦不可因唱歌或叫喊等發出過量噪音,否則即屬違法,最高會被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司機亦有權要求該乘客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