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作,愛看人家怎麼寫;自己賣東西,也愛看人家怎麼賣。
晚上十一點,路過佐敦,夜深了,但食肆多滿座,遇一家甜品店,店裏無人,就老闆伏案瞌睡。「這家店,夠清靜。」我招呼小黑明和鴨頭林進去。要了椰汁海底椰冰、湯圓、芒果布甸等甜點,真材實料,價廉,而且味美;再要了一客糯米釀雞翼,三隻去骨雞全翼,賣十五塊錢,已經超現實,竟然還做得不錯。「拍烏蠅,有點不合理。」我心中嘀咕。「要不要幫他一把?」小黑明知道,我一寫,這店就坐滿人。「再看看。」我早變得謹慎。發現這爿小店,甜品上百種,鹹菜,也上百樣;餐牌,不是用來看,是用來讀的,如果上大學,讀完這叠印刷品,可以修幾個學分了。開始的時候,該只賣十來種甜品,生意不好,於是,架床叠屋,不斷增加貨品;仍舊門堪羅雀,租金掙不回來,這老闆就慌了,忘了根本,搞僭建,賣小菜了,小菜越賣越多,連八寶釀雞,提早訂,他都照做。
生意不好,不斷增加「賣點」,幾乎等於自尋死路。一來,貨品會積壓,如果是食肆,貨品還會變壞;二來,很難知道什麼好賣,什麼不好賣;三來,算他有十款撚手菜,但餐牌上有一百九十樣東西,會吃死人,人家喝了一杯果汁,心情好極了,再點一盤麻辣口水雞,這雞,怎麼還沒解凍?怎麼只是把花生和紅辣椒撒在一隻沒調味的雪雞上?我第三次去吃,就吃到這麼一隻半生不熟的怪雞!
「以後,不能再去了。」我說。這「甜品店」只賣十款甜品,十款都精彩,大家樂意不斷光顧;可惜,這堆「鹹甜妙品」當中,混有一百九十個地雷,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點」中地雷。「三個月後,這位老闆肯定像我一樣,會去瞓街。」鴨頭林狠批。
我開店頭一年,除了春,什麼都賣,雖然叫「石頭店」,但性格模糊,靠讀友支持苟活;後來,去蕪存菁,只賣壽山石、蜜蠟和水晶,才穩住陣腳;最近,三樣也嫌多,水晶賣完,不進貨了,專心賣兩種東西;專心,才可能做得好,做到最好,才能存活。佐敦這家甜品店,路走歪了,貨倉裏,早堆滿等老闆自食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