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與梁家傑上周四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牛刀小試正面交鋒,曾蔭權挾着整個政府的優勢,欺負一個挑戰者,暗批梁家傑只談願景,沒有行政經驗。梁家傑實在太客氣,只挑戰政府強硬手段清拆天星碼頭,所謂文物諮詢,並非真心真意,其實梁家傑應該咬着上,諷曾「只識執行,沒有願景,只是事務官能耐而已」、「現在明白特首為何說『講得到,做得到』,因為拆天星碼頭就是一例」、「作為英明的特首,不應對失業率比其民望跌得更快感到開心,而是如何做得更好令市民開心」。
曾蔭權在答問大會上,還主動進攻,指民主派在政制進程上沒有共識。政府在這方面交白卷,卻去批評民主派沒有共識,實在有點不清醒,難為曾蔭權還洋洋自得,何俊仁馬上反駁說,「民主派很清楚07/08實施雙普選制我們有共識,若沒法實施,不遲於2012是我們的共識」。基本上在答問大會,泛民對於曾蔭權所用字眼與態度還是溫和講理,當天急於表現的反而是曾蔭權。
曾蔭權為何主動去攻擊「政制問題」呢?因為事前分析,大家都知道民主派的策略是挑戰曾蔭權對民主進程的時間表。07/08雙普選制實施不了了之後,但港人,無論中產、專業、年輕人對於進一步民主都未死心,曾陣營見民主派「交不出新方案」、「未有(方案)共識」,便有點洋洋自得,殊不知這類「戰略方案」,雙方暫時都不願預先透露。
策發會「1+30」偽普選方案
關於政制方案,立法會方面,目前只有李鵬飛「30+1」方案與四位親中學者在策發會提出的「1+30」方案,若從原則立場去看,李鵬飛的方案勉強可說是中間過渡方案,但親中學者的方案,根本就是一個「偽普選方案」、「A貨普選方案」,《基本法》規定,香港最終無論行政長官或者立法會都會達至普選產生,這是中國在國際上的莊嚴承諾,不應該撒賴。
按李鵬飛(請注意,這並不是陳方安生核心小組的方案)的建議,是市民除了目前五大分區的直選一票之外,在2012年及2016年,其餘30個功能組別的30個議席,各由其組別提名候選人,然後交由市民普選,即是市民除了地區直選一票之外,擁有選出30個不同功能組別議員30票。
李鵬飛「30+1」妥協至2020
李鵬飛這個方案,還有時間表,即8年過渡期結束後,最遲於2020年普選立法會,李鵬飛的說法是「如果到2020年睇唔到全面普選,香港人係接受唔到」。當然李鵬飛背後代表的應該來自一些商界、功能組別的代表,而這個方案變相將普選時間表,由2012年妥協至2020年。
四位親中學者的「1+30」方案,比李鵬飛的「30+1」更保守,李鵬飛的方案是由組別內人士提名,然後2012年馬上交由普羅大眾普選產生,四位親中學者的「1+30」方案,只是分階段改革功能組別(只說循序漸進,沒有時間表),例如慢慢擴大選民基數及組別、取消功能組別的公司、團體或法人票,接着還要增加功能組別,簡言之,越搞越複雜。當上述階段改革成功後,才可以進入李鵬飛建議的「全民普選功能組別」階段,親中學者的說法是「這保留功能組別的代表性,亦可達普選之效」,至於全面普選,還需等待條件成熟,才能「考慮全面取消功能組別議席」。這個方案,簡直無視市民對普選和民主進程的要求。
對於要求盡快普選的港人來說,李鵬飛的方案,已經未必可以接受,因為主動將普選時間表再推遲八年,此外,這個方案在許多原則細節上,也不「公道」、不「公平」。首先為何功能組別選舉不是「普及」至任何人都可以提名?李鵬飛舉例,中總提名黃宜弘、霍震寰及王敏剛參選,假設市民對三人都不滿意,為何不能由選民自行提名?此外,站在公平立場,為何選民可以在30個功能組別投30票,為何直選只能有1票,91年的時候,曾有選民問,我喜歡李柱銘,但他不在我所屬選區所以我不能選他,現在為何不能開放選區,讓我可以同時選李柱銘、梁家傑、田北俊、曾鈺成?直選議員也有30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