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爆格專家」於17年前連環犯案,在七個月內先後以彈弓射鋼珠打破窗戶以探虛實,然後潛入港九多間豪宅竊取財物,並偷走旅遊證件;他其後潛回內地,至去年被公安拘捕,現年45歲的被告,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八項入屋盜竊及一項帶備盜竊工具罪名,判囚5年4個月。
控罪指被告於案發時爆竊八個豪宅單位,當中只有四戶被掠走財物,包括現金、珠寶、電腦及旅遊證件等,另外四戶因無貴重財物,故沒有拿走物品;至91年5月,他與同黨在香島道準備犯案時,被警員截停,在他背包內發現爆竊工具。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前經營時裝生意,因生意不濟欠債,受壞朋友影響犯案,他怕受法律制裁,潛返內地,其後娶妻成家,現感後悔。
法官麥明康判案時指,被告專選地處偏僻的地段或豪宅落手,還會以彈弓射出鋼珠打破住宅玻璃,測試屋內是否有人,爆竊手法專業,如屋內無貴重財物,會偷走戶主旅遊證件,顯示他有途徑出售。
案件編號:HCCC2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