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魚檔拆夥 被指勒索家人<br>反目為錢 躁兄涉18刀殺胞弟

合營魚檔拆夥 被指勒索家人
反目為錢 躁兄涉18刀殺胞弟

【本報訊】一個在荃灣楊屋道街市經營魚檔的家庭,因生意糾紛,手足反目。年前退股另起爐灶的五哥,到檔口鬧事用磚頭擊傷六弟後,翌日疑因不滿新聞報道指他向家人勒索500萬元,想起孻弟常在公園流連看人弈棋,便攜49.5厘米長的開山刀到公園,狂斬孻弟18刀致死,右手手掌亦飛脫。被告否認謀殺親弟,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現年60多歲的被告蕭志生,被控於05年11月10日,謀殺孻弟蕭立富。
主控官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家中有7名兄弟姊妹,被告排行第五,死者則是家中孻子,追溯至90年代,被告、死者及三哥蕭明生在荃灣楊屋道街市合資開魚檔。

兄弟毆鬥同被捕

至01年,被告與兄弟倆失和拆夥,他另起爐灶,惟生意撐不到9個月,便告結業,由此時開始他一直失業,不時向兄弟追討賠償,他於案發前兩天,曾叫一名好朋友,替他向兄弟追討150萬元賠償,並透露已購入一把刀,準備如兄弟不肯付錢,他便用刀斬殺他們,其友照他指使行事,但不成功。
05年11月8日,被告甫抵魚檔,便與六弟爭執,其後他更用磚頭擊傷六弟,六弟妻子在勸交時,亦遭被告拳打,被告與六弟後被捕帶返警署,兩人同獲保釋外出,翌日中午,孻弟如常到荃灣德華公園看人弈棋,被告帶着長達49.5厘米的開山刀到達,手起刀落襲擊孻弟,孻弟擋格,右手手掌即時被斬斷,他失平衡倒地,復遭被告用刀狂斬至死,被告稍後逃離現場,孻弟送院時已告昏迷,後延至深宵證實死亡,法醫證實其身上有18處刀傷,包括雙手、頭部及大腿等,其中頭部刀傷深可見骨。

指胞弟死有餘辜

警方於案發後曾到蕭家調查,當時被告並不在家,警方在其家中搜出四份報紙,報道他與六弟互毆事件,警方於三天後,在長沙灣拘捕被告,在其身上搜出一張寫有四間報館電話號碼的紙張,及一封投訴曾被兄弟騙財的信件。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斬殺孻弟,並指他是死有餘辜,警方在他協助下在大埔道及龍翔道山邊,起回涉案兇器及染滿死者血迹的血衣。被告其後續指,他於案發當日早上,見到報紙報道失實,其弟誣衊他勒索家人500萬元,他覺得實在太過份,他恨兄弟騙他,遂在飲下大量酒精後,向常在公園駐足的孻弟埋手,將他斬死。
案件編號:HCCC80/06

被告蕭志生(中)被捕後跟警方返回現場重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