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製特首與女星性交合成照洩憤<br>兩男派淫褻傳單判囚

印製特首與女星性交合成照洩憤
兩男派淫褻傳單判囚

【本報訊】一名無業漢因不滿內地妻子未能獲居港權,與友人在中環大派淫褻傳單,上面印有政要人物包括特首曾蔭權、美國總統布殊等與女藝人性交的合成圖片,用以諷刺政府宣洩不滿,因惹起途人不安而被捕。兩男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及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分判囚三個月及八個月。 記者:蔡曉楓

裁判官判案時指發布淫褻物品須判以即時入獄,本案雖與出售淫褻光碟性質不同,但侮辱性極大,加上被告毫無悔意,入獄無可避免,考慮兩人承諾不會再犯,因此採取較低的判刑起點,首被告是案中主謀,判囚八個月,次被告管有較少傳單,判囚三個月。
首被告葉志偉(32歲),無業,及次被告黃俊傑(44歲),侍應,兩人共被控三項管有及發布淫褻物品罪。他們於去年2月6日,在金鐘道近花園道管有合共128張含有淫褻圖文的宣傳單張,次被告則在該處派發。
一名任職秘書的廖女士昨供稱,案發日上班途中路經中國銀行大廈,她見兩被告向途人派發傳單,她上前接過傳單,發現是一叠數張四角被釘着的A4紙,由於四角被釘着,惹起她的好奇,「我覺得裏面嘅嘢係唔可以公開,揭開入面睇到啲幾核突嘅圖片,有唔着衫嘅男女,又有曾蔭權個頭接落動物身。」事主看罷將之棄在垃圾桶,返公司後覺得被告在街上派發這種不雅傳單,令人不安,於是報警。
兩被告昨無聘請律師,首被告盤問事主時指,傳單封面有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特首曾蔭權及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等相片,但已寫上「內有淫褻物,不得傳閱未成年人士,否則送官究治」,指事主可自行決定觀看與否,但事主反駁封面上寫有如「Fxxkyou」等粗言同樣令人不安。

不滿妻爭居港權敗訴

兩被告被捕後,首被告曾向警方透露,他因妻子的居港權問題,在高等法院興訟敗訴,他不滿法院判決,於是派發諷刺政府的傳單宣洩。
裁判官裁決時指涉案傳單內有中國、香港及美國政要與女藝人作出不同性行為的合成圖片,加上已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淫褻,因此裁定兩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ESCC3016/2006